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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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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中石化自协鉴(2012)032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 “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认证学习班”的通知

有关石油和化工企业:

“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鉴定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编号:化工56003024),是2003年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站隶属于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归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业务接受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目前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为“化工总控工、化工检修电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分析仪器维修工”,鉴定资质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我国现行与化工仪表工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教材等均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组织制订、编写或修订,如《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仪表维修工考核指南》、《化工仪表维修工理论知识题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化工仪表工职业相关内容的修订等。

现根据行业需求,拟定于2012年8月份在江苏省举办第十二期“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认证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化工仪表维修工10年以上,在本企业公认为具有熟练的使用与维护、检修与投运、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技能,掌握专业相关基本知识,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
(二)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化工仪表维修工15年以上, 在本企业公认为具有较高的使用与维护、检修与投运、故障判断与处理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相关基本知识,并能够对高级工及以下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指导,经单位推荐, 可以破格申报技师;
6、参加以高级工职业标准设置的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7、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8、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行业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者。
(三)凡从事本职业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凡申报者需填报附件1:“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认证学习班”报名表,并于7月15日前将回执返回。
2、凡申报者需填报相应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并贴上照片、盖好公章。申报高级工填写《化工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申报表请到我会官方网站“职业技能鉴定栏目”下载。
3、凡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寸半正面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身份证号;破格申报者还需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4、凡申报技师,需提供本人职业(专业)技术总结,申报高级技师需写一篇技术论文;技师将安排技术总结评审和答辩,高级技师将安排论文评审及答辩;论文内容应是本职业(专业)的技术技能工作的经验性总结、技能操作培训工作的经验性总结、能够反映本职业(专业)操作技能水平的技术类文章、从事或参与的技术项目的分析与论述等。不能以科技类综述性文章或常规教学论文代替。严禁抄袭、剽窃或请他人代写论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鉴定资格,并记录在案。
5、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Word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两种版本)请于7月31日前返回我会鉴定站;纸制申报材料、论文纸件及照片报到时请递交我站到会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站将拒收。
三、集中培训时间及考试安排
培训班拟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完毕安排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答辩。凡申报人员需按《国家职业标准》中晋级培训期限规定进行自学,高级工不少于240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200学时,在此基础上方可参加集中培训辅导。自学内容为《化工仪表维修工培训教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有售)和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集中辅导材料现场发放。
四、颁发证书
鉴定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
五、收费标准
1、高级工2100元,技师2800元,高级技师3200元(包括培训费、伙食费、评审答辩费、场地费、教师和考评员食宿及劳务费、旅差费、辅导材料费、证件制作、邮寄等费用)。
2、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鉴定站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4室     邮  编: 100013
电  话:(010)64270616, 13641079682             传  真:(010)64270215
电子信箱:jdz@cnpci.org.cn                网  址:www.cnpci.org.cn 
联系人:  劣娅娟  
附件1:“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认证学习班”报名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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