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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前11个月我国进口主要能源商品2.4亿吨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01-06
    海关总署4日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2008年前11个月,中国进口主要能源商品(包括: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煤)2.4亿吨,同比增长3.7%,增幅回落9.7个百分点;价值1586亿美元,增长74%,占同期中国进口总值的14.9%。
    2008年上半年,受美元贬值、供求关系趋紧、地缘政治和投机资金炒作等因素影响,国际能源价格急剧飙升。随着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衰退加剧,能源需求预期下滑,国际能源价格又普遍下跌。
    报告指出,2008年中国能源产品进口平均价格基本随国际市场波动。除煤进口均价走势趋于平稳外,其他各类能源产品进口均价走势均在7、8月出现明显拐点,其中原油、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进口均价在8月达到历史高位后直线下跌,液化天然气在7月后表现为震荡下跌。
    统计表明,2008年11月,中国原油进口均价同比下降9.7%;成品油进口均价下降23.5%;液化石油气进口均价下降31.3%;液化天然气进口均价上涨15.3%;煤进口均价上涨1.3倍。
    报告显示,2008年随着国际煤价连续上涨,中国煤炭企业进口意愿显著下降,煤资源也从净进口转为净出口。前11个月,中国净出口煤285.9万吨,而去年同期中国煤净进口78.1万吨。
    同期,尽管中国原油和液化天然气进口总量保持增长,但是11月份煤、液化石油气、原油和成品油进口量均同比下降,其中原油、成品油和煤进口量降至2008年1月份以来的最低水平。
    报告指出,2008年中国能源进口来源地高度集中的现象尚未明显改善。
    报告指出,能源储备对一个国家尤其对像中国这样存在石油供求矛盾的发展中大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石油能源储备进度滞后,调节国内市场的能力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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