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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引资名单公布 25家机构1071亿认购销售公司股权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09-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于9月12日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至人民币285.67亿元,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引入的其他全体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这是中国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标志着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工作如期完成,为销售公司下一步重组改革奠定了基础。
    在引资过程中,销售公司同步与产业投资者商谈业务合作协议,先后与12家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了产业合作协议,创新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其中,大润发(厚朴投资团)、复星、航美(金石投资团)、宝利德(佳兴投资团)、新奥能源、腾讯(人保腾讯麦盛投资团)、海尔(海峡汇富投资团)、汇源、中国双维等9家产业合作伙伴成为此次签约投资者。
    据了解,本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和投资者一起,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具体而言,一是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二是优化公司管理构架。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市场化、契约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石化表示,通过深入挖掘销售公司的价值,使中国石化的企业价值得到提升;通过引入外部资本,有助于中国石化改善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与投资者的深入合作,有助于中国石化借鉴投资者的先进理念与经验;通过推行销售公司的市场化改革,促进中国石化整体的公司治理与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从而增强中国石化的整体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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