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中海油粤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粤港能源)获悉,该公司成功跻身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应用LNG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将作为主要参加单位开展“深圳港应用LNG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日前确定了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由深圳市交通委员会牵头、粤港能源等5家主要单位承担的“深圳港应用LNG综合示范区”,作为列入首批3个水运行业应用LNG示范区项目之一,在未来两年内将积极开展港区内拖轮、车辆、电力等机械设备的LNG应用,计划完成配套建设1座船舶LNG加注站、6座车用LNG加注站和试点建造1座国际船舶LNG加注站、1座LNG发电站等8项示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