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1月19日发布消息,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新规,自2014年10月1日起,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8.82元(人民币,下同)/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37元/立方米。
此前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是31.4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为1.11元/立方米。
根据财政部2011年发布的文件,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其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则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返还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倒挂比例按(进口价格-销售定价)/进口价格×100%计算。这意味着提高天然气销售定价后,倒挂比例将降低,需要返还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也随之减少。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李润生此前表示,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体系尚未建立,进口气价格倒挂对天然气供应企业造成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