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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炭资源税率设定6% 当地煤协称过高

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发布时间:2015-01-28
    煤炭行业寒冬之际,煤炭资源税改备受瞩目。
    2015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公布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方案。近日,陕西府谷县政府官网消息显示,陕西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6%,仅次于山西(8%)、内蒙古 (9%)以及宁夏(6.5%)。
    6%的煤炭资源税率,使得清理涉煤费用成为了煤企减负的“救命稻草”。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陕西省政府就开始着手“清费”,但该政策却被数位煤炭分析师质疑“力度不足”。
    从“以量计征”到“以价计征”,陕西当地煤企相关人士称,此次煤炭资源税改“加重了企业负担”。
    陕西煤协:6%税率相对过高
    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幅度为2%-10%,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2015年1月,各省份的煤改税率陆续出炉,其中陕西以6%的执行税率位居榜单前列。
    陕西煤炭协会理事长高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我们调研的38种煤种中,税费占到成本30%~50%。就目前陕西煤炭行业现状,6%的税率相对过高,会加重企业负担。”
    高新民的担忧不无道理,1月23日,陕西煤炭龙头陕西煤业公布的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0%左右。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也坦言,“新的煤       炭资源税率会对企业产生影响。”至于影响程度,该人士称,“需要财务部门具体测算。”
    陕西50%-60%的煤企都处于亏损状态,这个时候不应该加重企业税负。”高新民表示,相较于6%固定税率,根据煤炭价格浮动制定区间浮动税率“更为合理”。
    “据我们推算(煤炭资源税率)2.8%-3%才能为企业减负,但税率太低不符合国家煤炭资源税改初衷。”高新民认为,“应该根据煤价波动设定区间征税,比如设定在3%-6%,若煤价高可适当提高资源税率,煤价低就降低税率。”
    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也认为,6%的资源税率过高,“税率的制定要考虑该地区煤炭经济和煤炭市场状况,陕西在5%以下比较合理。”
    清费成煤企减负关键
    一边是从价征收的煤炭资源税,一边是持续低迷的行业现状,煤企生存愈发艰难,这使得本出于“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目的的煤炭资源税改备受质疑。
    在去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此前表示,“先清费,再立税。”
    “煤炭资源税改革本质上是要减轻煤企的负担,只有清费做到位会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刘冬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然而涉煤税费却很难具体统计。”
    据悉,目前全国18个税种里,涉及煤炭企业缴纳的税种有16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估算显示,煤炭企业各种税费的负担占销售收入的21.03%,各种行政性收费的负担占到14.01%,合计35.04%。
    事实上,早在2014年陕西省政府已着手“清费”。2014年5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矿维简费等5项费用。取消运煤专线建设基金、应急保障专项基金、IC卡费等11项违规设立的基金和收费项目。
    刘冬娜却认为上述 “清费”举措 “力度不大”,“所清理的费用在涉煤费用中所占比例太小,作用十分有限。”
    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也称,“因费用太过繁杂致使政策力度很难考量。”
    陕西当地煤企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取缔了一部分管理费,但实行6%的煤炭资源税率之后,总体的负担和费用可能比过去还要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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