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从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从去年起在全国建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前全国已经设立了385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构,审结了大批环境刑事、民事案件。据悉,最高法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推出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刑侦案件,由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的模式,同时兼顾刑事、民事和刑侦案件之间的协调,发挥三大审判的整合力量,逐步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划分割自然流域等生态系统的管辖模式,实行对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有效审理跨行政区划的污染行业污染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