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关于申报2014年度“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检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是在国家政治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申请,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民政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审核通过,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一级协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其会员主要为石油、石化、化工和海洋石油系统的大型骨干企业和设计院,还有部分为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和有影响力的供应商。本协会是我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相关专业领域唯一的国家一级协会,具有行业权威性。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最高资质(许可证编号56003024),即鉴定资质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目前鉴定范围为“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检修电工、化工总控工、分析仪器维修工”等。我国现行与化工仪表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教材等均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组织制订、编写,如《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仪表维修工考核指南》、《化工仪表维修工理论知识题库》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正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99版)进行修订,相关职业内容的修订工作是在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由我会具体负责。
根据行业需求,2014年度我会拟组织两期职业技能鉴定,上半年(拟3月份左右)和下半年(拟9月份左右)各举办一期。为做好每期的鉴定安排,现开始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相关职业从业人员,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申报条件(请登陆我会官方网站www.cnpci.org.cn职业技能鉴定栏目查阅或下载)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凡申报者,需填报附表1:“参加2014年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各申报者尽早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报送我会鉴定站。凡申请参加2014年上半年鉴定班者必须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名;凡申请参加2014年下半年鉴定班者必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名。
2、我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凭收到的“报名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通知申报详细要求及集中培训辅导和技能考核鉴定的时间、地点等。
3、由于我会对申报材料要求细致、全面,需要较长时间准备,请申报者接通知后尽早将“报名表”返回。
三、集中培训辅导
为配合每期的考核鉴定工作,帮助申报人员梳理知识,并弥补目前我国现有培训教材内容过时的不足,协会拟在每期考核鉴定前组织集中培训辅导班,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自愿申请是否参加。参加者必须在“报名表”中填清楚,否则将不予安排。
四、证书颁发
鉴定成绩合格者将核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本资格证书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本证书也是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证书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nvq.net.cn/”查询。
五、收费标准
1、考核鉴定收费:
中、高级工1200元/人,技师1600元/人、高级技师1900元/人。收费包括考核、答辩、评审费用;考评员差旅、食宿及劳务费;场地费、伙食费、证件制作及邮寄等费用。
2、集中培训辅导班收费:
中、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18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收费包括培训费、伙食费、场地费;教师差旅、食宿及劳务费;辅导材料费等费用。
3、参加我会上一年度考核鉴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还可以有一次申请补考的机会,收费标准为:中、高级工8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1200元/人。
4、参加集中培训辅导和考核鉴定者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协会将视申报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考核鉴定时间、地点,并凭收到的“报名表”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4室 邮 编:100013
电 话:(010)64270616,64270215 传 真:(010)64270215
电子信箱:jdz@cnpci.org.cn 网址:www.cnpci.org.cn
联系人:劣娅娟,李小秀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