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于8月3日发布公告,认定中国、俄罗斯和泰国产橡胶用炭黑倾销幅度分别为75-90%、35-45%和0,损害幅度分别为15-50%、20-30%和0。
2008年12月,印度对来自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泰国的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12月做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来自上述国家的上述产品分别征收0.089-0.423美元/公斤、0.138-0.33美元/公斤、0.136-0.391美元/公斤和0.084-0.186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2011年8月发起期中复审,2013年2月做出肯定性终裁,分别将上述国家的税率调整为0.423美元/公斤、0.33美元/公斤、0.391美元/公斤和0.186美元/公斤,2014年7月对来自中国、俄罗斯和泰国的上述产品发起日落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