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18日,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在京举行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重大专项“十三五”可行性论证审查会。会上,有限公司勘探部、研究总院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汇报了海洋油气“十三五”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获得专家组认可,并顺利通过审查。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了大型飞机、大型核电站、油气开发等16个重大专项,并于“十一五”启动。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重大专项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三家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十三五”期间共包含49个项目,23个示范工程,中国海油负责海洋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共承担其中的6个项目与2个示范工程。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重大专项“先验收、后滚动”的总体部署,本次审查会在开展“十三五”可行性论证的同时,对“十二五”在研项目及示范工程进行了预验收,重点审查合同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应用实效等内容。
会上,专家组对中国海油承担的海洋油气领域所属项目及示范工程在“十二五”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所有项目及示范工程均通过预验收,并同意“十三五”期间继续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技术路线。专家组提出,进入“十三五”后,项目的攻关目标应更加聚焦凝练,更加侧重应用开发研究,加强与生产建设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