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洋能管理支撑机构、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近日在天津召开《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验收细则》(试行)宣贯会。来自10个沿海省(区、市)海洋厅(局)、54家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国家海洋局科技司高新技术处负责人对新发布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验收细则》(试行)的编写背景、原则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国家海洋局海洋能管理支撑机构负责人对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作了总体进展情况通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质检室负责人还介绍了《海洋能发电装备类项目海试前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要求》的有关内容。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总结海洋能资金项目实施6年来的成果,既要转变观念,由研发试验转向工程应用,又要坚持问题为导向,解决关键技术。同时,该负责人还对海洋能领域国际合作和“十三五”规划的相关事宜提出了要求。
据悉,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海洋能资金项目实施6年来,我国海洋能总体技术水平得到迅速提升,技术装备已从原理样机发展到试验样机,并正在向工程样机迈进,产学研队伍结构逐步形成。海洋能开发的支撑服务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广东波浪能示范区、浙江潮流能示范区、山东技术研究与试验区为核心的海洋能产业开发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