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跟国企和能源行 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要点如下:
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