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介绍。
《方案》提出,将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改革和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业权出让制度。
《方案》要求,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为主,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管服务。
国土资源部负责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等6种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负责资源储量规模10亿吨以上的煤及资源储量规模大型以上的煤层气等11种矿产的采矿权审批,其他原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下放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今年启动试点工作,2018年在继续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和修改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2019年在全国推广实施。
《方案》提出,将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改革和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业权出让制度。
《方案》要求,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为主,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管服务。
国土资源部负责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等6种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负责资源储量规模10亿吨以上的煤及资源储量规模大型以上的煤层气等11种矿产的采矿权审批,其他原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下放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今年启动试点工作,2018年在继续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和修改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2019年在全国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