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日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燃气)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燃气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核准的批复》。根据批复文件,国家发改委同意建设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天津南港LNG项目)。
据天津开发区绿色石化产业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环渤海地区LNG储运系统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北燃项目被列为国家督办工程,成为国家天然气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北燃项目地位突出,主要承担北京市天然气应急储备功能,同时可对接收站及外输管线辐射到的京津冀区域形成有力保障,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天然气保供能力。
该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码头及外输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包括10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设施,并预留2座20万立方米储罐扩建用地。码头工程主要包括1座LNG卸载码头,设计接卸能力为500万吨/年。
外输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条设计输气量为45亿立方米/年的外输管道,管道经天津、河北两省市,终点为北京市城南末站,线路全长229公里。本接收站最大能力为618万吨/年。
该项目分三期建设,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1.3亿元。第一期建设将初步形成应急供应体系,包括1座LNG卸载码头、1座LNG船泊位、4座储罐及气化设施和装载配套设施,进京管线全面竣工,力争于2022年年底前完工;第二期建设4座储罐,力争于2023年年底前完工;第三期建设2座储罐,力争于2024年年底前完工。
据悉,北京燃气拟成立独立公司,负责天津南港LNG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通过提供接卸、储存、气化、装车及气态外输等服务,收取气化费、液态加工费及管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