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中油化自协[2024]013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技术秘密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及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是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于1993申请,经国家民政部审核通过后呈报国务院批准设立,并于1993年11月8日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协会,由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主管;其会员是由石油、石化、化工和海洋石油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维护、检修维修”等企事业单位与知名大学及有影响力的“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电气、防爆电气、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PLC系统、信息系统、机器人、无人机、数字化、智能化、人工智能、智能机电装备、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协会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安全稳定绿色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是我国石油和化工领域的权威性社会组织。
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是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并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技术,能为所属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或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科技成果鉴定的重要支撑,对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为使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能像国家知识产权一样得到有效保护,我协会2024年度将继续开展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申报范围
1、石油工业(含陆上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油气藏、压裂改造、钻完井工程、地面工程、集输、储存运输、石油机械与装备”和化学工业含“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农药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工业、塑料工业、化肥工业、精细化工、油漆工业、涂料工业、染料工业、生物化工、日用化工、基础化工、化工机械与装备”等石油和化学工业各分行业的“试验实验、科研开发、工程设计、物质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建设、生产运行、储存运输、检验检测、测试标定、检修维修、工程服务”等各领域及“科学管理、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优化运行、健康防护、固液气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电磁波防护治理与综合利用、噪声防护与治理技术、腐蚀防护与治理技术”等各方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创新技术。
2、特种设备与设施检验检测与风险隐患防控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创新技术。
3、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隐患防控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创新技术。
4、在科学试验、中试试验、工程试验、先导试验、分析化验、技术监督检验、实验和工程检验检测、型式检验、计量测试、检定标定等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创新技术。
5、技术应不违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
6、技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
7、技术应不妨碍行业科技进步与科学发展。
8、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类技术不在申报范围。
二、本年度可以受理下列单位的申报
1、协会各会员(含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各分会会员,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2、石油、石化、化工和海洋石油领域的“科研开发、生产、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生产管理、运行维护、储存运输、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工程技术服务”等企事业单位。
3、各石油和化工类大专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及相关院校。
4、开设“石油、化工、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信息科技、数字化、智能化、人工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机电装备、互联网与物联网”等类学科或研究机构的大专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
5、为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事业单位提供“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电气、防爆电气、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PLC系统、信息系统、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机电装备、数字化、智能化、人工智能、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
6、各相关民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地方企业。
7、前述6条未述及单位但研发了符合申报范围创新技术的单位。
三、认定评审程序
1、申请认定的单位须填报《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请认真仔细阅读表格后所附填写说明,无此项内容的应填“无”,不得有空项。
2、申报的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须经行业技术秘密认定工作办公室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方可提交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通过的方为表决通过。
3、评审会议表决通过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将在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以征求异议。对公示无异议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协会将批准发布,并颁发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证书。
四、相关费用
为保证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评审工作的可持续性,参加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的单位应缴纳咨询服务费。
1、申报时每项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应缴纳2000元的认定咨询服务费,本费用与是否通过认定无关,凡参加了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概不退还。
2、通过认定评审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每项还需一次性缴纳三年有效期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推广服务费6000元。
五、颁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将颁发《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证书》。
六、其他事宜
1、我协会常年开展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评审和评审咨询服务工作,有需要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随时向我协会提交申请。
2、《行业技术秘密认定评审申报书》及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合称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PDF格式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一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一致。
3、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请缴纳认定咨询服务费,收到费用后我协会方开展相关认定评审工作;通过认定评审的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缴纳推广服务费后颁发证书。
联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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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秀,010-64270215,手机:18801229220(微信同步)
王 嫔,010-64276243,手机:15810566969(微信同步)
附件: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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