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文件
中油化自协电[2024]018号
关于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电气分会发展会员的通知
各油气田,各石化和化工企事业单位,各电力院校和电力职业技术院校,各电力科学研究院所,各电气技术与电气设备“研发、生产、测试标定、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单位,各为石油和化学工业提供电气技术、电气设备、电力系统与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维修服务单位及相关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是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于1993申请,经国家民政部审核通过后呈报国务院批准设立,并于1993年11月8日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协会,由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主管;其会员是由石油、石化、化工和海洋石油领域的“大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维护、检修维修”等企事业单位与知名大学及有影响力的“仪器仪表、电气、防爆电气与防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PLC系统、信息系统、机器人、无人机、人工智能、智能机电装备、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我国石油和化工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一级协会之一;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安全平稳绿色健康持续科学高质量发展。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审核批准,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协会的专业分支机构;是负责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与电力系统协调管理工作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具有行业权威性。“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是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组建成立的全国性技术组织,两者合署办公。
电气分会是由电气技术与电气设备“研发、生产、教学、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测试标定、检修维修、质量认证”等单位与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分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本文件所述电气设备是指“高中低压配电柜、电力变压器、电动机、电动机软启动装置、变频器与调速系统、防腐蚀电气、防盐雾电气、防水电气、电线电缆、动力配电箱、整流装置、无功功率补偿装置、避雷器、蓄电池、电工测量仪表、石油和化工行业专用电气设备、前述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与防爆系统,以及前述电气设备智能化发展取得的智能电气”等石油和化学工业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
电气分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在石油和化工行业业推广分会会员单位的先进“电气技术、电气设备”,先进电力系统与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维修技术,以及保障其电气设备安全稳定持续高效科学使用技术。
2、每年组织召开一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学术技术年会”,交流电气技术、电气设备的国内外新进展、新突破、新经验、案例刨析等,研讨行业共性疑难问题;出版年会学术论文集,评选优秀电气科技论文。
3、接受总会授权或委托开展下列工作:
(1)参与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类成果的评审工作;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是由国家科学技术部于2004年10月8日审核批准(国科奖社证字第0109号)设立的面向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科学技术奖项,是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少数几个享部级待遇的科学技术奖项之一,每年度评审授奖一次;该奖项与中国石油(国科奖社证字第086号)、中国海油(国科奖社证字第087号)、中国石化(国科奖社证字第033号)是同性质、同级别、同效力的科学技术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具有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资格。该奖项现设立如下奖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团队奖、优秀科技著作奖、优秀科技期刊奖、优秀科技标准奖、科学技术成就奖、青年科技奖等九个奖种。
(2)参与总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类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3)参与总会科技咨询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类成果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4)参与总会组织的行业专利奖评审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类专利的评审工作。
(5)参与总会开展的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类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的认定评审工作。
(6)参与总会开展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7)参与总会承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电气与电力系统相关标准及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指导、引领和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的电气与电力系统领域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安全平稳绿色健康持续科学高质量发展。
5、指导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的电气与电力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组织各种方式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活动,促进行业各阶层技术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以适应行业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知识结构人才的需求。
6、接受总会、分会会员、政府及相关组织和个人委托的与总会宗旨相符的其它事宜。
一、电气分会机构设置
电气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分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分会负责人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授权,领导和决策分会日常工作和事宜。
二、电气分会发展会员相关事宜
1、电气分会会员种类
电气分会设有单位加入的团体会员和个人加入的个人会员两种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电气与电力系统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电力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电力科学技研究院所及相关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有良好信誉且有一定规模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电气分会成为团体会员。依据前述原则下列单位可以申请入会:
(1)各油气田、各石化与化工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维护、检修维修”等企事业单位。
(2)各电力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
(3)各电力科学研究院所。
(4)各为石油和化学工业提供电气技术、电气设备,电力系统与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检测、测试标定、检修维修”等工程技术服务单位。
(5)各电气技术与电气设备“研发、生产、测试标定、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单位及相关单位。
(6)从事电气技术、电气设备、电力系统相关业务的单位。
3、团体会员的权利
(1)电气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电气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优惠或免费获取石油和化工行业资料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4)有对电气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
(5)在电气分会授权下有权代表分会组织或参与某项特定活动。
(6)有权向电气分会推举人才、推荐新技术、新产品、优秀企业、优秀科技成果、优秀科技著作、优秀科技期刊和高水平论文等。
(7)有权向协会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咨询服务。
(8)有权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与专利奖(外商独资企业团体会员只能作为第二以后完成单位申报)。
(9)有权申请将本企业的先进企业标准转化升级为适用于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标准。
(10)有权申请在石油和化学工业推广其研发生产的先进“电气技术、电气设备”,先进的电力系统与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维修服务技术,以及保障其电气设备安全平稳高效科学应用技术。
(11)有权申请总会开展的行业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认定评审。
(12)有权申请总会开展的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3)有权向总会申请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
(14)有权向总会申请提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4、团体会员的义务
(1)遵守总会章程,执行总会和电气分会的决议,完成总会和电气分会交办的工作。
(2)宣传总会和电气分会的工作和作用,提高总会和电气分会的知名度。
(3)维护总会和电气分会的声誉、合法权益和权威性。
(4)积极参加总会和电气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向总会和电气分会反映情况,提供与行业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6)按规定交纳会费。
5、团体会员入会申请
凡申请加入电气分会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电气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
(2)电气分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见附件2)。
(3)本单位简介1份。
6、个人会员申请
只有团体会员单位在职人员才可以以个人名义入会成为电气分会个人会员。
(1)团体会员单位中层及以上任职人员均可以申请电气分会个人会员。
(2)不论团体会员单位申请多少个人会员该单位每年只缴纳一份会费。
7、团体会员入会审批程序
入会单位的申请材料由电气分会秘书处审核,符合会员条件的秘书处通知同意入会;分会理事会每年听取一次秘书处关于发展会员的报告,并予以审议确认;秘书处将为缴纳当年度会费的团体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8、关于团体会员“会员代表”的推荐
申请入会的单位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参加协会工作,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推荐的会员代表在本单位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且热心和支持协会工作;“会员代表”需填写《协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与其他入会材料一并报送秘书处。个人会员
9、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及审批程序如下:
(1)个人应向电气分会秘书处提交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秘书处审核是否是团体会员单位在职人员,且是中层及以上任职人员。
(3)审核通过的提交电气分会理事会审议。
(4)电气分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5)协会将为缴纳了当年度团体会员会费单位的个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10、电气分会任职申请
(1)各油气田,各石化和化工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人选应为单位分管电力供应的领导班子成员。
(2)各电力院校和电力科学研究院所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人选应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4)年营业额50亿元及以上的特大型电气设备企业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人选应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的主要决策者。
(5)年营业额2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电气设备企业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人选应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的主要决策者。
(6)年营业额5亿元的中型规模的电气设备企业可以申请理事、副秘书长;人选应是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的主要决策者。
(7)电气分会理事和负责人确认程序:将根据会员申请意向,并综合考虑行业或领域的代表性、会员单位的规模及在行业的影响、人选在行业的声望、对协会事业的热心和支持程度等因素制定分会理事及负责人组成方案,呈报总会审核批准后提交电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选举产生。
以上各种任职均为兼职,协会不予发放任何报酬。
三、电气分会任职申请的审批
1、入会者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纸质件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邮寄至电气分会秘书处,并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将PDF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至联系人。分会负责人和理事名额有限因而申请越快越好,最迟6月30日;非负责人和理事的任职申请最迟可至9月30日。
2、电气分会理事会已满一届今年应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电气分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新发展的会员将在换届大会上审议吸纳。
3、2024年9月底电气分会秘书处将提出新一届电气分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组成方案,呈报总会审核批准后提交电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选举产生。
4、协会拟于2024年10-11月份召开电气分会换届大会,完成换届工作,换届大会文件详见“中油化自协电[2024]020号文”。
5、入会的单位有权参加随后召开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第十四届电气学术技术年会”,详见“中油化自协电[2024]020号文”。
四、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电气分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1-508室,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人:李小秀,手机:18801229220(微信同步);
座机:010-64270215,64281750,64270616;
邮箱:office@cnpci.org.cn; 协会官方网址:www.cnpci.org.cn;
附件1:协会电气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2:协会电气分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
附件3:协会电气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4:协会电气分会会费标准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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